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数据中台的工电供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设备质量、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研究》课题基础模型内网部署授权与数据加工和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0-25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数据中台的工电供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设备质量、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研究》课题基础模型内网部署授权与数据加工和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项目,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课题样本数据加工等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数据加工 |
课题样本数据加工 |
定制 |
项 |
1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科信部指定位置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 |
包件2 |
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 |
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 |
定制 |
项 |
4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科信部指定位置 |
详见采购文件 |
|
包件3 |
基础模型内网部署授权 |
基础模型内网部署授权 |
定制 |
项/月 |
1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模型训练完成 |
科信部指定位置 |
详见采购文件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包件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包件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包件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模型训练完成,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2)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数据中台的工电供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设备质量、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研究》课题基础模型内网部署授权与数据加工和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报价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投标服务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以来内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提供投标服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业务合同2份,须提供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备科研课题数据加工工具,提供与投标工作相关数据治理工具的软件著作权(要求软著名称包括 “数据治理”或“数据资产管理”字样),或购置工具软件支持投标人单位内部服务网部署用授权合同,合同须提供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授权范围、总金额、技 术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无信用评价不良记录;无“中国裁判 文书网”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包件2: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投标服务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承诺函,具备响应科研课题快速申请发明专利的能力,提供服务范围内当年申请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4项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范围、总金额、技术指标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无信用评价不良记录;无“中国裁判文书网”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 人)。
(5)投标人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2名专职执业专利代理师,提供相应人员2024年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包件3: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投标服务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承诺函,具备科研课题开展基础数据模型及其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服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至少包含本项目中 要求的数据治理/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合同2份,提供的合同须包含标的物名称、数量、签订时间、技术指标要求、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类项 目为合同名称或合同中的货物包含“数据治理”、“数据中台”、“数据平台”、“数据中心”、“治理平台”等字样。须提供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范围、总金 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4)投标数据基础平台具备无可争议的知识产权或保障招标人授权使用合同,具备知识产权的基础模型须提供 投标模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要求软著名称包括 “数据挖掘”或“数据分析”、“计算”等字样),购置基础模型提供支持投标人单位内部服务网部署用授权合同,合同须提供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范围、总金 额、技术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 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无“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无 “中国裁判文书网”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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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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