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材料分析测试平台第二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51、项目编号:THCX-H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3776
3、项目名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材料分析测试平台第二批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52(万元)
6、最高限价:1252(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采购清单中标注进口产品的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 (1)申请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如不是自己生产或承担的,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申请人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第三包: (1)申请人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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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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