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明德北路拓宽改造工程——电力设备迁移施工招标公告
2024-10-25遂昌县明德北路拓宽改造工程 ——电力设备迁移 ( 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 [2024]039号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 招标范围 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明德北路 电力设备迁移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敷设 ZC-YJV22-8.7/15kV-3×70电缆1.79km;新敷设ZC-YJV22-8.7/15kV-3×300电缆2.311km;新敷设ZC-YJV22-8.7/15kV-3×400电缆1.111km。二进四出环网箱拆装2台,DTU拆装2台,800kVA箱变拆装2台,400kVA箱变拆装1台。原双月大楼专变移位后低压出线电缆拆装2520米,YJV-0.6/1-4*120。
2.2建设地点: 遂昌县明德北路 。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
2.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 五级及以上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 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 R 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4 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 ☑ 施工合同, ☑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 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
3. 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 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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