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焦作绿博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降低HCl排放系统改造谈判采购,采购人为焦作绿博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绿博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降低HCl排放系统改造服务谈判采购
2.2 采购编号:
2.3 项目概况:
焦作市静脉产业园西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2×500吨。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要求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限值HCl日均值为10mg/Nm3、小时平均为20mg/Nm3。该标准于2025年01月01日开始实施。现2套烟气净化系统HCl排放均高于DB41/2556—2023排放标准。为适应提标后的排放要求,需增加系统设备降低HCl排放。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大礼元村东200米
2.5采购范围:
2.5.1降低HCl排放系统改造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不锈钢水箱安装、泵安装、配套电缆采购安装、配套管道阀门等管件采购安装、水箱及管道保温、配套仪表采购安装,以及必要的施工平台和施工措施,完成调试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
2.6服务期限:
暂定自 2024 年10月28日至 2024 年11 月2 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进度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方案施工要求和图纸。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方案》。
2.9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乙及标准。(提供扫描件)。
3.3响应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4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结果为准) 。
3.5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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