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桥梁排迁及临时电工程-净月区规划四街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净月区临河东街与天工路交汇排水箱涵燃气管线排迁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28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中压燃气管线排迁 de250-300m 封堵器de250-4个带气连接de250-4处。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桥梁排迁及临时电工程-净月区规划四街燃气管线排迁工程、净月区临河东街与天工路交汇排水箱涵燃气管线排迁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68.5819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 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 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16 时 00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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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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