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信集团新专有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5

 1. 项目基本情况

 (登录后查看)受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中信集团新专有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信集团新专有云项目

 2.2采购编号:0722-2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最高限价:12000万元。“第五章 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各类硬件、软件、技术服务汇总后总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5工期要求:首批订单采购产品自订单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供应商需将订单项下的全部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整个安装部署及调试工作应在产品到货后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

 2.6采购范围: 专有云规划为多地多中心架构的云平台,项目建设方面首先建设单地域(Region)单中心节点(Available Zone),之后在同地域建设第二个节点,满足同城双活需求,然后再建设异地中心,满足异地生产及灾备需求。本次采购的范围是构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具体预估需求量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7 后期扩展需求: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制定本项目未来功能拓展方案,规划远期功能拓展方向,提出功能需求拓展(至少应包括PaaS、SaaS功能)、安全加固、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建议,提供详细产品功能清单及功能性能描述。

 2.8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特殊说明:

 (1)本项目以“框架协议+订单”方式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在框架协议期内采购人以订单方式分批次执行。

 (2)采购人在框架效期内有产品或服务采购需求进行下单时,软件、硬件、服务、配件均可以分开独立采购,且能够以本次报价为基础对硬件按需进行配件增减。

 (3)本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预估采购量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采购人不承诺具体下单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各种类型产品的具体下单数量。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国内地点

 (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日起5年。

 (6)其他: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所投云厂商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国际权威分析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联合发布《2023中国混合云价值影响力评估报告》报告中的2023混合云价值影响力矩阵(全量)领导者域或技术引领者域内云厂商。

 3.4相同云厂商的供应商仅接受1家(供应商如为云平台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云平台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如超过2家则取消该品牌所有供应商参与资格。

 3.5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后的私有云平台集成案例(案例内容须包含云平台软件与硬件设备供货与集成,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以上内容的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日期页)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查看)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电子版)。磋商文件售出后,上述费用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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