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明东路246号北侧职工生活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海口市规划局以建字第4601002014000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资金100.00% 。物业服务资金来自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自筹,该物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E460
2.2建设地点:海口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6601.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22.4平方米。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2.4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
服务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前期物业合同履行期间,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6投标控制价:住宅2.0元/平方米•月;商业 5.0元/平方米•月。中标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通过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用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467号)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度的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10 月 26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 18 日9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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