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众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EOP保险杠备件项目涂装招标公告
2024-10-25长春众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EOP保险杠备件项目-涂装招标项目长春众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EOP保险杠备件项目-涂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众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长春众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EOP保险杠备件项目-涂装
2.2交货地点:位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基地一厂院内,原“74# A库”厂房
2.3采购货物数量: 1项
2.4 交货期:2025年3月31日制造完毕,2025年4月1日开始设备安装,2025年7月31日设备安装完毕,2025年8月1日开始调试,2025年9月20日调试完毕。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需提供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企业自2021年至今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提供2021-2023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
2)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不少于800万资金存款证明。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有注塑件涂装生产线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涂装线工艺须包括前处理、火焰处理、底漆喷漆室、烘干炉等;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可附带技术协议等附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23:00至2024年10月30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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