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4-10-28
1. 采购条件
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空气源热泵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招标人依据(电建物计划2024-213)《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B-13-04、B-14-06地块水泵、不锈钢水箱、空气源热泵等申请计划的批复》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江西省新建经济开发区望城新区,项目占地北至宁远大街,西至梦庐大道,东至乾照光电项目,南至工业九路。一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317804平米,占地412亩,建设轨道交通相关产业生产生活房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及相关道路、绿化、围墙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合同额912316183.60元。项目合同计划工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目前B-13-05地块已完工。B-13-04、B-13-06两个地块已于2023年3月份开工,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竣工。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空气源热泵共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响应物资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热泵机组具有节能认证证书,水箱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类)。响应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响应单位具有承压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的能力。

3.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2年以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响应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2、2023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响应物资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真实有效的响应物资主要原材料(热泵机组、承压水箱、循环泵、管材等材料)型式或委托检验报告以及厂家资质;提供热水机组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的备案资料,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响应人响应物资(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以上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7 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1月2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