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集采矿场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应用项目国际(2)招标公告

2024-10-28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经济开发区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根据生产计划购置吴集采矿场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1台/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16-
招标项目名称:吴集采矿场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应用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安徽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 1台/套 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质量保证期:现场调试完成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
(3)投标人应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应为具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的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或具备制造商代理资质的代理公司),若投标人是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代理公司时需提供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5)业绩要求: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功交付的和投标产品同类同规格的产品业绩,具体要求为:在中国境内矿山已成功使用2年以上的同类同规格远程遥控电动铲运机数量至少2台(具备遥控铲矿、自动行驶、自动卸矿功能,铲斗容量≥5.4m3,额定载重≥14000Kg,铲取力≥230KN)。上述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内容),并附该合同每台设备所应用的矿山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材料(应包含矿山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设备使用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2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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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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