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异味处理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8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LZ2

1.2招标内容:对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6台异味处理设备维保具体为:BT-DS180排潮集中异味处理系统1套,BT-DS1000除尘集中异味处理2套, BT-DS1050排潮集中异味处理1套, BT-DS1200除尘集中异味处理2套。

1.3服务地点:甘肃省。

1.4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招标方每年对中标方进行两次资信评价及一次履约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如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终止下年度合同的续签。

二、资金来源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本项目资金为100% 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2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3.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可不提供)。

3.5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未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行贿行为,则无投标资格)。

3.6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7 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招标人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提供承诺书,若存在相关记录则无投标资格)。

3.9禁止招标人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0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1提供针对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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