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医院庐城分院康复科医疗器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4-10-281、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庐城分院康复科医疗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4A(登录后查看)
3、项目内容:庐江县人民医院庐城分院康复科医疗器材采购。具体货物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控制价(元) |
1 |
电动起立床 |
1 |
台 |
18000 |
2 |
床旁上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 |
1 |
台 |
67000 |
3 |
床旁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 |
1 |
台 |
57000 |
4 |
上下肢型主被动运动康复机 |
1 |
台 |
55000 |
5 |
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1 |
台 |
10000 |
6 |
痉挛肌低频治疗仪 |
1 |
台 |
10000 |
7 |
电动PT训练床 |
1 |
台 |
20000 |
8 |
中低频治疗仪 |
1 |
台 |
53000 |
4、最高限价:29万元
5、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
5、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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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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