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联通大厦房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28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联通大厦房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分包名称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联通大厦房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 |
1家 |
18.358673万元 |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6、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九).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投标人应具有:(1)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执业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十一).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十二).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十三).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十四).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性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2)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 1 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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