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岗埠农场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李庄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10-28
1.招标条件

岗埠农场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李庄路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岗埠农场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李庄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拟新建李庄路位于岗埠农场境内,设计起点位于东、西岗埠中心路,设计桩号为K0+000,路线向东延伸,设计终点与赣沭线相交,设计桩号为K4+298.352,道路全长约4.3km。全线现状为混凝土路面,现状路面宽度为5.5m。

拟新建温岭路延伸段位于岗埠农场境内,设计起点位于现状温岭路施工终点,往北延伸130m后往东73m,与现状张曲公路顺接,道路设计全长约 203m。现状地块为空地和池塘,号 K0+159 处拟新建一座 1x16m 简支板梁桥。

本次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宽6m,路基宽7m。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随着工程的建设实施,将极大的改善道路沿线居民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岗埠农场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李庄路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LZL-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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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自主填报的业绩等信用信息,应当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职责对信用信息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 月8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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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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