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采购公告

2024-10-28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成套设备的供货范围中需至少同时涵盖水泵、水箱和冷却塔)的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提供的业绩中必须明确体现出“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水泵”、“水箱”、“冷却塔”,必要时可补充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应全套提供,不允许摘抄)或应用证明等材料。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不要求。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成套设备的供货范围中需至少同时涵盖水泵、水箱和冷却塔)的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提供的业绩中必须明确体现出“一体化循环水供水装置”、“水泵”、“水箱”、“冷却塔”,必要时可补充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应全套提供,不允许摘抄)或应用证明等材料。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15分至2024年11月0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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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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