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市运营公司部分在管2025年度施划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28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

2、项目名称:城市运营公司部分在管2025年度施划道路标线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招标人(采购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为保障城市运营公司在管项目及子分公司的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拟对项目范围内标线施划作业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内容包标线清除及标线施划等。

7、项目概算:302.89万元(其中,一标段155.35万元,二标段147.54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包含合肥火车站、合肥南站、包经开综合管养第一包、包河不带电第二包等项目;二标段:包含包河不带电第一包、包经开综合管养第二包、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公司其他在管项目等

10、项目工期: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包括投标(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6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标线施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5.投标人(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成交)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供应商)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采购)文件发出之日到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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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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