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教育局2024年数字化校园建设——创新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利川市教育局2024年数字化校园建设--创新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服务。6.2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资格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3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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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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