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639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更换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8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639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更换及服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最高限价:12689.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招标内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对本合同约定639台车辆(其中12米级350台南京金龙NJL6129BEV12、8米级289台南京金龙NJL6859BEV1)的动力电池模组总成进行更换(含材料及工时费用、验收、运费)并对车辆新能源控制系统进行匹配标定,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完成期限: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公交车换电改造,并完成符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补贴政策的资料并交付给甲方。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或客车车辆制造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累计金额≥1000万元的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更换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动力电池更换相关内容,视为业绩未提供。)

4、信誉要求:未处于停业、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

①投标人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不得因任何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导致招标人未足额申请该项目补贴的,差额部分由投标人进行赔偿。

②投标人须承诺在电池质保期内,动力电池按照成本价更换至招标人指定车辆。

③投标人须承诺由投标人负责无偿安全运输、存放、安排专人看管(保管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车辆被更换的旧电池,在保管期内如因投标人任何原因导致电池丢失、损坏、被盗等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保管期满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后续保管事宜。(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时至2024年11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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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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