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5年度舆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8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为有效防范声誉风险,助推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提升,助力打造光大银行品牌形象,为首都金融业营造良好声誉环境,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的舆情管理服务,密切监测辖区内发生的、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事件并及时应对处置。本项目为舆情管理服务采购。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中标数量:1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4)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 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至少3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 潜在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8日,0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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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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