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营口联通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监控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10-2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营口联通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营口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监控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1.2 采购内容:为营口市采购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监控设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预算金额:835534.13元(不含税),944153.5669元(含税)。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线缆铺设等所有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

交付地点:营口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总价835534.13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本项目应答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应答产品(摄像机1)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被授权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应答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1.7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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