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庞矿矸石热电厂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2024-10-2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东庞矿矸石热电厂脱硝催化剂处置;

1.2采购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矸石热电厂;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东

庞矿矸石热电厂内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过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进行运输、处置,约33m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大孟村镇东庞矿;

2.4质量要求:合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事业单位,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括烟气脱销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类别:HW50;同时须提供《排污许可证》、与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火电行业板式催化剂处置业绩;

(4)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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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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