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邯郸鲲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楼顶发光字标识整体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邯郸鲲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楼顶发光字标识整体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建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邯郸鲲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楼顶发光字标识整体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邯郸鲲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楼顶发光字标识整体设计制作安装项目,位于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邯郸鲲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水世界建筑楼顶、宿舍楼建筑楼顶。LED发光器件环保节能,该项目通过光电转换的方式,结合现场与空间独特的空间环境,利用钢构、LED灯珠、定制底色等方式,实现全天候持久广告作用、视觉冲击加深印象作用、辨识度高宣传面广作用。 2.1.3 工期:15日历天 。 2.1.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内中华大街东侧,华强北路北侧,民有南干渠以南,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2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0 09: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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