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91、项目编号:SZBM-2024-(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22万元。
5、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其中:A包9.11万元,B包9.11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项目,协助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对市级预算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按要求形成相关报告,并进行全程辅导与相关业务专题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于2024年12月15日前形成报告,并进行全程辅导与相关业务专题培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
3.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按项目包组号顺序评审(A包、B包),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组中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的,其确定为评审顺序靠前包组的中标人。已被确认为中标人的,仅参与排名,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他包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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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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