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桂冠营销公司西津水电站营地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冠营销公司西津水电站营地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横州市西津水电站营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的批复(大唐桂冠投〔2024〕254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广西大唐桂冠电力营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广西大唐桂冠电力营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广西桂冠营销公司西津水电站营地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广西横州市横州镇

2.4建设规模:8.46MW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03月30日竣工投产,日历

116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接入电网工程量(送出工程)、继电保护、自动化监控系统、铁塔拆除、进站道路修缮、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消防系统、环境保护等的全部勘察设计、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其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招标人供应外,其余箱变、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低压预制舱(含二次设备)、光伏支架等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供应;投标人负责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配合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本工程不包含储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的新能源发电(风电或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视为1个完整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3.1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2.3.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风电或光伏)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风电或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

子CA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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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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