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项目规模:2×140兆瓦+2×630兆瓦燃煤火力发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镇江公司全厂放灰放渣磨细运行及地磅称重运行外委(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司放灰、放渣、灰场值班、磨细运行及地磅称重及所属范围的文明卫生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签订燃煤电厂外委(承包范围含火电厂化学、脱硫、输煤外委、除灰渣运行及放灰、放渣、制粉、地磅称重其中任一业务)业绩(已执行期不低于1年),须提供合同封面、外委服务范围页、技术协议、签署页等关键信息页扫描件。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4.安全要求:具有在有效期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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