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宣传片策划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宣传片策划制作项目

4.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5.预算金额(元):10000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1.采购清单/技术指标/功能要求/服务及售后要求等。具体服务内容为:协助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完成宣传片视频制作的相关工作,完成视频方案制定及展示、剪辑等工作。全片风格要求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活力,逻辑清晰,以流畅的画面和强烈的视觉感染人。文字精练、过渡自然,突出以精彩的画面传递给受众更多的信息。视频的脚本文稿撰写、编辑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配音等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技术、功能要求为: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虚拟机理动画、影视特效、音效、场景等手段,确保视频在制作中效果好,高度清晰。VCD、DVD均能播放,并可在电视、随片广告、网络、地铁、公交上发布传播,视频规格不低于4K,时长3至5分钟。服务要求为:(1)服务提供方需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为公共管理学院宣传片制作提供视觉综合展示设计服务。指派人员必须按公共管理学院要求进行服务。(2)服务提供方需根据公共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组成5-7人团队提供专项项目设计服务。服务提供方根据公共管理学院需求设计出制作方案后交予学院,学院有权对设计稿提出修改意见,服务提供方必须根据学院的意见进行修改。(3)根据工作需要,公共管理学院通知服务提供方到现场的,服务提供方应在4小时内响应,紧急情况下,服务提供方需确保在1小时内响应。(4)服务提供方应当及时完成公共管理学院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公共管理学院宣传视频制作30日内完成。(5)服务提供方于服务有效期内提供服务内容有关的资料,其著作权及作用权益归公共管理学院所有,服务提供方无权继续使用。服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9楼公共管理学院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9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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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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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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