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以《关于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 〔2024〕81号)执行,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新建两部分及相关医疗设施内容。

改建包括1号楼、2号楼及总图部分改造。1、2号楼总建筑面积为51040平方米,其中1号楼(门诊医技楼)38540平方米,2号楼(儿科综合楼)12500平方米。其他单体改建内容包括:供氧系统设施扩容改建、纯水设备工程、污水在线监测、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1号楼(门诊医技楼),改造面积2030平方米。主要包括心理咨询室改建、PCR实验室建设、部分临床科室的房屋布局调整。通风工程及其他工程改造,改造面积38540平方米;2号楼(儿科综合楼),改造面积3322.2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设置改造、床位设置改造、手术室改造、医技部分用房平面流程优化改造。通风工程及其他工程改造,改造面积12500平方米。

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3900平方米(其中医疗辅助用房390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100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景林街(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 8 时 00 分至2024年 11月 5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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