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1——4号机组高低压旁路系统改造EPC项目汽轮机高低压旁路设备预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4-10-30
一、项目概况、竞谈范围

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下称石横公司)位于肥城市石横镇,始建于1962年,现有4台300MW级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6万千瓦。石横公司一期2×315MW国产引进型机组于1987年投产,经第二次延寿后机组#1机组可继续发电至2030年10月31日,#2机组可继续发电至2031年12月31日;二期2×315MW机组于1997年投产。三期工程2×330MW机组于2007年投产。

2、竞谈范围:汽轮机高低压旁路设备

3、交货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设备物资交货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交货进度以项目部实际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1-#4机组高、低压旁路系统改造EPC项目现场。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6、其它:我方按照《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相关规定进行预采购。此次预采购为我方投标项目预采购,供我方投标使用,若我方中标EPC项目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若我方未中标EPC项目则本预采购自动失效。

二、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谈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谈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相关认证证书(若有)。

2、竞谈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竞谈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

3、竞谈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谈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谈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竞谈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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