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601车间二期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招议标公告
2024-10-30二、采购要求:
1.施工范围:合成区、回收区、室外罐区、无菌公用工程区。
2.施工地点:哈黑公路3号,三精明水制药厂区内,哈药总厂明水601头孢原料药车间。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实际工期须按照建设项目节点有序实施。
5.踏勘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
6.技术答疑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毕于麒 13351114382
……详细要求等详见招议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议标。
四、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 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 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经历文件,且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 本次招议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要保温工程的施工经验。
8 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工程通过以下标准的成功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内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保温工程业绩和证明材料
9 投标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投标时与实际施工一致)
(7)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同项目或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三个),对应合同甲方验收合格证明相关材料。
(9)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
六、付款方式:
电汇;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哈药集团股份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审定并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至工程审定总价的 90%,质量保证金 10%。
发票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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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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