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原材料(水晶头)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29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合同期限

1.项目名称: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原材料(水晶头)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拟采购原材料(水晶头)一批,约51.00万只,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水晶头采购清单》。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订单进行供货、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供货量以招标人下发的订单为准。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预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采购数量及所有的采购总量,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4.报价方式及报价上限: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100.00%。报价以《水晶头采购清单》中的单价金额为基准价。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作无效响应,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结算时按照《水晶头采购清单》基准价单价金额*中标费率*实际合格产品数量进行结算费用。

5.水晶头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采用1+1+1的形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内容签订一年期限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具体以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经考核评价合格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再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约二次)。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招标人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招标人不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并承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生产厂家,同时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或设备)及人员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信用信息:投标人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投标文件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④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2024年 11 月 5 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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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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