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南油气采气二厂元坝管理区7台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国际(2)招标公告

2024-10-30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采气二厂元坝管理区7台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西南油气采气二厂元坝管理区7台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7台 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①代理要求:允许代理-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在评标时加价1%予以评议,且必须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到货时间。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授权区域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招标用户所在地区,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投标人,如同时授权给多家投标人,则多家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②交货期:如报DDP到项目现场价(含增值税):2025年2月10日前到达项目现场;如报CIP 上海 机场:最迟装运日期:2025年1月20日。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产品应用业绩,每项业绩的运行时间不少于5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前来投标,可提供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现场使用稳定运行证明并附与之对应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现场使用稳定运行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同时备注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如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品牌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产品近3年内(2021年-2023年)总数不少于1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⑤特别要求:请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见7、联系方式),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1-0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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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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