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财务收单机器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财务收单机器人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购置两套智能收单机器人及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内容:购置一套满足河北中烟公司总部现有报销单业务量的智能收单机器人、配套软件及对接财务系统的实施;购置一套满足河北中烟保定卷烟厂现有报销单业务量的智能收单机器人及安装调试;资金来源:自筹;交货(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90日历天完成与财务系统、门户得集成和对接;交货(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河北中烟、保定卷烟厂各一套);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购置两套智能收单机器人及附属设施。包含满足现有报销单业务量的智能收单机器人、配套软件及对接财务系统实施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5、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6、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9:00至2024-1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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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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