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石化分公司炼油一部溶脱装置空冷管束、水箱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分公司炼油一部溶脱装置空冷管束、水箱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招标采购物资为 湿式空冷光管管束2台、配套水箱2台,预算150万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1

湿式空冷光管管束

2

2

配套水箱

2

 

2.2实施或交货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到货。

2.4技术标准:详见图纸。

2.5质量要求:详见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压力容器制造)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持空冷器安全注册证(不低于A2级)。

3.2.2投标人需为中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准入类型为制造商),具有其它空冷器配件(49060699)产品准入且状态正常(不含临时准入、暂停交易权限、冻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炼油装置具有表面蒸发空冷光管管束(含整台表面蒸发式空冷)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量不少于5台。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方为有效业绩,若合同明细不能证明标的物的需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发票验真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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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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