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1、货物名称、范围、数量(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最高单价限价 (万元/辆)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6米以下小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
24 |
63 |
1512 |
2 |
48座纯电动城市客车 |
20 |
110 |
2200 |
备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按标段1至标段2的顺序逐个评审。子标段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标段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在2024年12月29日前交货(车辆交付日期最迟在2024年12月28日)并随车交付所有车辆办理牌证的完整资料(包括:新购车辆的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货地点湛江,由中标人负责将车辆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停放交付验收。
中标人还必须承诺协助招标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为所有车辆办理完成牌证。如因中标人逾期交货或其他由中标人原因导致车辆未能及时办理牌证,或导致其所供车辆无法取得国家补贴(约8万元/辆,以湛江市实际补贴数额为准),将以1000元/辆/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并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赔付实际损失的车辆补贴金额(约8万元/辆,以湛江市实际补贴数额为准)。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客车或车辆的国内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1日00:00:00起至2024年11月4日23:59:59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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