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增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及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2 资质业绩及代理情况。
制造商:对于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制造商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资质证书;投标系统组成中属国家强制性认证范畴或须试验证明其具备满足采购技术标准的关键组件,须取得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
3.6.1本次招标部分标包物资设置了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详见 附件3:最高限价表 。
3.6.2 本次招标各标段权重比例详见 附件4 分值构成。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1.代理商: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包,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在同一标包中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针对规模较大、竞争充分的项目,可要求代理商出具制造商针对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对于一般项目,代理商既可以出具制造商针对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也可以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
代理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响应速度、技术服务能力等,并分别提供代理商与制造商针对所投标商品的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
2.集货商: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订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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