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旗精益改善培训阵地建设招标公告

2024-10-30

红旗精益改善培训阵地建设招标项目

红旗精益改善培训阵地建设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红旗精益改善培训阵地建设

2.2交货地点:吉林长春

2.3采购货物数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 交货期:项目技术设计方案确定日期:签订合同后的2周内;

项目到货日期:签订合同后的7周内;

项目验收日期: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完成验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820600元,税率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5年内(2020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项目)承接过工业工程领域精益改善类项目(LCIA或低成本自动化或防错或防差错或人机工程等)或数字化类项目或设备安装类项目至少1项。(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复印件)。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设计和调试管理组织机构,至少包含以下人员: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经理和课程方案设计负责人,提供上述人员姓名及业绩证明【每人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至少具有1个工业工程领域精益改善类项目或数字化类项目或设备安装类项目的业绩】。提供人员简历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23:00至2024-11-5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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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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