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1号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1号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钢材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物资为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1号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所用,项目位于青岛胶州市少海南路与正阳路交叉口西北侧,本工程为二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7262.0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7036.72㎡,地上建筑面积为225.29㎡,总停车当量:550辆,包含小型车、充电车位及无障碍停车,其中小型停车位429辆,无障碍停车位11辆,充电车位110辆(数量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

招标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两份2021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或所代理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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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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