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9本招标项目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内,项目场址距离滨海新区中心约16㎞,距离天津市约40㎞。项目场址为建设用地,场区实际用地面积约10420亩。
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内,总体规划装机容量1000MW,本期规划交流侧容量5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13.829745MWp,配套建设500kV升压站一座,占地约10420亩,共包含160个光伏发电单元,1059858块575Wp/580Wp双面双玻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1192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48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160个3300kVA箱式升压变等,光伏发电单元通过配套的逆变升压单元升压至35kV后,经2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的35kV配电装置,通过主变升压至500kV后送出并网。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长芦海晶盐池内
标段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止。
2.2招标范围
主要 服务内容为:编制工程变更、索赔、新增单价等涉及经济类的申 报资料;指导项目部完善、修正经济类的基础资料;协助项目部 完成审计工作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配合委托人完善经营成本分析,并根据实际做出切实 可行的建议。
(2)配合协助委托人完善成本控制,根据项目建设阶段的 实际情况主动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 益。
(3)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提出能够降低成本或者增 加变更索赔费用的可行性建议。
(4)根据项目前期资料,结合施工阶段的资料,挖掘潜在 的项目变更,实现项目经济利益最大化;
(5)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结合相关 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完善、编制、整理索赔报告,解决索赔事 项;
(6)配合完成委托人所交代的其他事宜。
详细工作内容详合同相应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同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具有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
3.7.2业绩:/
3.7.3人员:/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8:30起至2024年11月4日8:30止,咨询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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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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