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华孚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0-3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华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哈尔滨华孚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范围

各标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的通用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具有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补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24: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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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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