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丰文化会展中心2024年度舞台机械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1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文化会展中心2024年度舞台机械设备维保项目。

2、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大丰文化会展中心2024年度舞台机械设备维保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紧急维修等等。具体项目维护保养服务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13.7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燕舞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 元整(¥ 20 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备注: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用途(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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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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