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两港站港区照明铁塔防腐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31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两港站港区照明铁塔防腐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两港站港区照明铁塔防腐维修项目
招标人: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地点:烟台北站、旅顺西站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烟台北站、旅顺西站现有30米高的照明铁塔四座,铁塔是由3根圆钢管立柱焊接成的钢结构,目前照明铁塔钢结构外覆油漆防腐涂层大多已脱落,钢结构表面已有锈斑,为保证铁塔钢结构的安全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对四座照明铁塔进行全面除锈防腐维修,该维修施工属于高空作业,对钢结构除锈打磨后,立即涂刷三层防腐油漆。每座铁塔打磨油漆面积约150m2,共计600m2。
3.1.1 对四座铁塔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对个别开焊处重新进行焊接加固。
3.1.2 对铁塔锈蚀、防腐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除锈前,均应铲除钢材表面的厚锈层,清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清除钢材表面的浮灰及碎屑,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重新锈蚀现象的发生。
3.1.3钢构件表面在刷防腐底漆前应彻底除锈,做到表面无锈迹、无焊渣、无毛刺、无粉尘、无水渍。
3.1.4 防腐油漆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且应符合出厂质量标准。
3.1.5铁塔所有钢结构均需做涂装处理,防腐油漆附着力为1级。防腐保护采用刷底漆一道,面漆两道。
3.1.6涂装前应对表面进行清理,将污物,浮尘清除干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涂装。
3.1.7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3.1.8底漆、面漆应根据产品质量说明书的要求配套使用。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涂料、不宜掺和使用。
3.1.9涂刷面层应均匀,不得漏涂。涂层表面应平滑无痕,颜色一致,无针孔、起皱、气泡、流坠、粉化和破损等现象。
3.1.10涂装时表面必须干燥。前一道漆膜实干后,方可涂下一道涂料。判断漆膜实干的方法可以手指用力按漆膜不出现指纹为准。
工程量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投标人现场踏勘实测为准。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踏勘现场,联系人:时君 联系电话:13853598007。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第3条的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
1.2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1.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2、报价依据、轮次
2.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2本项目实行两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起共 60天。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1 %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2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4.3项目竣工前 2 天,中标人应提交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4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主材质量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4.5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两年,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的3%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5.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6.1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配合做好验工计价。
6.2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要求
7.1中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7.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2、 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1投标函(附件2);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2.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2.7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
2.8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主要材料报价表(附件3);
2.9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3、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1施工方案;
3.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五、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2.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
2.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2.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2.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谈判,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六、合同
《两港站港区照明铁塔防腐维修合同》(附件1)。
七、招标日期安排
1、2024年10月31日发布招标信息。
2、2024年11月 8 日 9 时前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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