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销售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堆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1

项目名称: 天津销售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堆头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天津销售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堆头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项目单位: 天津销售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便利店货架、收银台、堆头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业绩评定标准: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90%的结算发票,如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不少于90万元的结算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提供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必须有满足上述业绩评定标准数额的发票文件。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2022、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事务所资质、双方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4日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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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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