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漳州核电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 人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ZH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漳州核电厂海水淡化工程采购、建安项目,漳州核电海水淡化工程位于漳州核电厂 区内西南部,规划建设淡水产能3×150m³/h 设施,一期土建工程一次性建成,设备工程按 淡水产能1套1×150m³/h建设。海水淡化水作为淡水厂备用水源的补充,进一步保障核电 厂生产用水需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海水取水、前处理、超滤处理、反渗透处理以及浓盐 水排放等在内的总平、工艺、电气、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等的采购、施工工作。

2.4 招标范围

漳州核电海水淡化工程一期工程的土建施工、工艺厂房设备及物项购置、安装、调试等工作,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竣工验收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 准。

2)设备采购:海水淡化成套设备、滤膜、反渗膜、滤芯、取排水泵/管、电气设备等本工 程施工范围内涉及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设备物项 的技术规格以附件《漳州核电海水淡化工程设备技术规格书》为准。

3)安装工程:工艺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和仪表及控 制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5 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漳州核电厂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后进场签发开工令时间为T; 基础施工完成,T+6 个月;土建施工完成,T+24 个月;安装施工完成,T+30 个月;竣工验收完成,T+31 个月。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承包单位与设备厂商联合体,其 中施工承包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 IS0系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报表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2021年 度以来至今已有的财务报表(需至少提供连续三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财 务状况进行评判的依据之一,提供不完整的财务报表不直接导致评标被否决,但如因报表的 不齐全、不完整、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的要求进行判定 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0月1日至今)应具有150m³/h 以上海水淡化设 备的供货且安装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从事过1万m² 以上单体建筑或150m³/h 以上海淡设 备安装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附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安全经理:应为注册中级安全工程师及以上。 项目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员C 证。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31日19:00—2024年11月05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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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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