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可移动两节伸缩胶带机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31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可移动两节伸缩胶带机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JZ

3、项目概述:为泉州、莆田及漳州三个地市分公司揽投部(支局网点)配置可移动两节伸缩机设备。其中漳州7台,泉州6台,莆田4台,总计17台。含税预算51万元。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台)

单价限价(含税)

总价限价(含税)

1

可移动两节伸缩机设备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17

2.5

42.5万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最高控制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上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物流行业设备的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须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生产场地。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且不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8)系统设备在最终验收后应有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人为损坏的和易损件除外,润滑油、碳带、打印纸等消耗品除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并进行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定期检查。卖方对设备维修、维护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紧急维护8个小时到现场。(需提供承诺函)

(9)设备应根据用户需求免费配套安全防护措施和配置安全防护网。(需提供承诺函)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处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A.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B.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C.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D.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5、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请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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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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