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1二、招标内容: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
三、工期:15天
四、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及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特殊条件:
1. 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截图,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其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方式:现场缴纳,500元/份,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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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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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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