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试井车四季度集中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2024-1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试井车四季度集中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的一级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试井车(22040401),共1个包,详见下表。

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配置

数量(台)

限价(含税单价,万元)

到货时间

交货地点

保质期

备注

包1

试井车

底盘车:4*2依维柯牌NJ6606AC底盘或同等性能指标,发动机功率95KW,柴油。 绞车:液压驱动 最大提升力(KN) 15000; 最大提升速度(m/min) 350; 滚筒容量: 电缆(φ3.5mm)、钢丝(φ2.4mm)各 5000 m;

1

101.98

2024年12月20日

吉林省松原市

自交货之日起18个月

吉林油田

2.2交货地点:详见上表。

2.3交货期:详见上表。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2.4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www.cnpcbidding.com)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该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线上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内完成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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