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杂货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杂货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杂货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项目2.2项目内容:杂货码头设置1套船舶岸电系统,容量为1250kVA,进线电源6kV/50Hz,输出电压为高压变频可调,在码头上设置移动式低压岸电集装箱变电站,以实现杂货码头高低压供电全覆盖。2.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港口商务经济区。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4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计划工期:设备到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日历天,总工期1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安装及设备调试,具备联船送电条件。

2.2招标范围: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杂货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码头土建部分设计、施工在内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其他配套、辅助工作,岸电设备系统的供货不仅包括供配电部分、变频变压部分,还包括空调、相关的通信、安全保护、计量、火灾报警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船舶高压岸电设备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取得所投变频电源或船舶高压岸电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船舶高压岸电系统或变频电源须有在中国境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现成功联船且容量大于等于1MVA业绩至少1项。(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联船成功证明性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且能体现关键内容;2)业绩证明文件中的高压岸电系统或变频电源的品牌(或制造商)须与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产品(或制造商)一致。)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未完成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4 09:00至2024-1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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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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