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公司物流中心电子烟智能分拣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市公司物流中心电子烟智能分拣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项目背景: 为保障电子烟业务准确、稳定、有序运行,招标方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子烟智能分拣线,项目需求详情见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工程预算:290万元。

4.工程内容:电子烟智能分拣线(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为准)。

★5.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290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行为;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5.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6. 未被纳入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黑名单”。(由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9.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招标文件领取

4.1领取招标文件与报名时间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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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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