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招标公告

2024-11-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AGGFGSFGZHD241101166085)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能环管理中心)环保管理模块,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0年至今有2项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投标时上传项目验收合同和对应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同时需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投标时上传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投标方为独立法人单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投标;投标方与鞍钢集团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经济纠纷;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13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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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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