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2024年海关缉私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长沙海关2024年海关缉私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海关2024年海关缉私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623
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5万元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数量/单位 |
预算 |
交货要求 |
|
时间 |
地点 |
|||||||
1 |
长沙海关2024年海关缉私实验室设备更新项目 |
手机取证塔 |
否 |
否 |
2台 |
85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2 |
一体化电子取证工作站 |
是 |
否 |
1台 |
说明: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采购需求中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优先采购:采购需求中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未标注★的节能产品,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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